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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青海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一瞥
发布时间:2012-10-24 来源:历史数据 本站编辑:历史数据
“五统一”汇聚成“五大亮点”
——青海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一瞥
《中国建设报》记者 曹莉
 
     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在防治腐败、节约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权力干预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执法不到位、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招标投标的健康发展。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指出,“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切实解决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环境,损害公共利益,败坏政府招投标制度等问题,青海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新思路、新举措,在解决招标投标“九龙治水”、建立招标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2010年8月,在青海省委、省政府正确决策下,成立了“青海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该局自成立至今两年来,在青海省监察厅的直接领导下,在该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实现“五个统一”的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模式,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
日前,青海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九华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该省在招标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中呈现出的五个方面的亮点。
亮点一: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
    现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是一种分散的监管体制,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分别设在发改、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财政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一些部门即对本行业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管理,又对具体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监督,这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分散、分割的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形成了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出现了同体监督、行业垄断、多头管理等问题。
因此,在总结经验和借鉴外省成功做法的基础上,青海省积极探索加强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新思路、新举措,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率先建立了全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实践表明,通过建立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有利于强化全省招标投标市场综合监督检查,有利于解决招标投标监管缺位、错位,形成招标投标监管合力,及时查处和纠正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了27起招标投标投诉案件,取消了9起违规的中标项目,对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亮点二:统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
    为有效解决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各方在执行政策中存在的不一致和不配套的问题,从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青海省招标投标监管局先后制定了《青海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青海省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青海省招标信息发布办法》、《青海省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意见》等多项招标投标制度。其中,《青海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和《青海省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意见》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执行,这些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对进一步规范该省招投标市场行为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亮点三:统一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首先,青海省招标投标监管局组建并开通了“青海省招标投标网”,该网已被青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为全省招标公告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络媒介,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的建立,为实现全省“招标投标活动在网上运行,招标信息在网上公开,招标投标资源在网上共享,招标投标监管在网上实施”的四大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其次,通过考察和调研,分析了当前全省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今年6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的要求,该省提出了将分步建立全省上下对应的“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工作思路,成立省、州(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在省、州(地、市)分别设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整合省、州、(地、市)各行业招标投标监管资源和招标投标交易资源,初步建立起“决策层-监管层-操作层”相分离的覆盖全省的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亮点四:统一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
    按照“门类齐全、覆盖面广、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省招标投标监管局组建了全省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现已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了首批各类评标专家2600多人,涵盖了13大门类737个专业,较好的解决了省、州(地、市)、县之间专家资源匮乏等问题,满足了全省招投标评标活动的需要。
青海省招标投标监管局对进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进行了统一培训,对培训合格的评标专家颁发了全省统一的评标专家证书,并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一律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亮点五:统一招标投标行业自律组织
    2010年11月成立了“青海省招标投标协会”,该协会作为社会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协会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会现有覆盖全省的各类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会员单位共53家。青海省招标投标监管局负有指导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建设招标投标行业诚信体系的责任。为更好的履行职责,规范和发展全省招标投标市场行为,一方面利用招标投标监管局加强和改进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另一方面利用招标投标协会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招标投标协会这个平台连接政府、企业与社会,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和愿望,准确传递政策、法规信息,协助政府加强招标投标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行为。
青海省招标投标协会自成立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和各会员单位的诚信创优活动,开展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各方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学习研讨与交流,全省各会员单位自觉签约了《全省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协会这些活动的开展对全面推进在统一平台之上的全省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机制,切实加强全省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提高招标投标行业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全省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