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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招标公告
信州区智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 本站编辑:

 

赣建饶信招字【2023】063 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信州区智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上广公路(稼轩东大道)南侧、朝阳四路东侧。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

饶信发改字【2023】35号,项目代码:2302-361102-04-01-499584

建筑面积

96767.28

层次

 9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50776万元

本项目投资

19665.05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 后审

资金来源

 财政和自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内涵盖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一个标段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2018年12月-2023年11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造价金额196650482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96767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施工合同、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R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项目经理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专业)。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按上饶市信州区财政投资评价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196650482.29元。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中的合理低价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按赣建招标【2020】1号文件执行),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执行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中标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7、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8、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9、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10、业绩: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2018年12月-2023年11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造价金额196650482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96767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施工合同、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 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数据的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申请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至2023年 12月1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方式

1777935226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23年11月 20日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23年 11月20 日  

获取地址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iangxi.gov.cn/dzjy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11月17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11月17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23年11月17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采用电子化招标的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4、采用纸质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