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赤湖涝区治理工程已由九发改生态字【202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江市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解决部分,其余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约5602万元;新建赤湖泵站,设计排涝流量45m3/s,设计装机容量5000KW+备用1250KW;扩建赤湖中堤控制闸,扩3孔, 5×3.5m。
2.3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水工建筑工程施工和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所有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及以上。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业绩要求: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单个合同单机容量不少于1000KW的泵站工程施工业绩。
3.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9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10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1有关本次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③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投标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中标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承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采用手机端定位、人脸识别方式。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九江市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九江市九瑞大道56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5870802240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刘佳、桂涛、张灵芳、万强
电 话:13617922909
监 督 机 构: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92-856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