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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招标公告
S522铅山县蒋家垅至白果畈段改建项目勘察设计 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来源: 本站编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22铅山县蒋家垅至白果畈段改建项目已由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发改行政字20221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上饶市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市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省道S522董汪线起点位于广信区董团乡,终点位于汪二镇。本次设计的路线起点(K12+465)位于省道S522信州理工学校西侧,与现状S522相接,主线利用一段沪昆高速铅山互通连接线后在高塘向西布线,跨越峰福铁路和河口大道及信江后,于省道原桩号K25+535接回老路,沿线主要控制点有上跨峰福铁路、上跨河口大道、信江特大桥等,路线全长约12.6公里。道路等级:一级公路,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度24.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一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航道等级三级。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亿元,工程建安费约7.86亿元。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设计费683万元(包干价、含税)。

2.4招标范围:工程的总体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和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2.5勘察设计服务周期:(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评审稿,专家评审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终稿;(2)初步设计批复后25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全部资料;(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4)其余相关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见附录1至附录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021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含)以下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2月8日至 2022 年12月16日 (北京时间,下同),凭其数字证书 CA 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5.2用 户 类 型 获 取 方 式 及 系 统 操 作 请 参 阅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www.jxsggzy.cn/web/)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交通行业电子交易系统非网上开评标类项目功能更新上线的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后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6.3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30 日上午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4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6.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不见面开评标特别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2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企业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企业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注明的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查验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7.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 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密完成,解密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7.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申请异议后 20 分钟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7意外情况的处理:

(1)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3)关于开标:

①若此次评标过程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出具电子评标报告,则由评标委员会出具纸质评标报告。

②若此次评标因系统问题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可宣布暂停开评标活动,择日继续开标或重新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饶市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上饶市铅山县城南鹅湖大道7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139703110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号楼12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话: 15070396361

 

监督部门:铅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93-5160882

 

 

 

 


诚信招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了        (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开标时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未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未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未让他人挂靠投标,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利益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承诺中标后不转包及违法分包。

七、承诺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以当地相关管理规定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八、承诺中标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履约保证金。

九、承诺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犯罪行为。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22 年 月  日

 

(此诚信承诺书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如未体现,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021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含)以下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在五年内(201710—20221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过1个总投资额60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

2、在五年内(201710—20221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过1个特大桥业绩。

注:(1)以上业绩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业绩。

       2)需提供2种以上(含2种)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主要施工图纸。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业绩的指标要求,如未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可另行增加其他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3)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正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市、县交通运输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视为符合)。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3 年内(指 2019 11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其中第(1)、(2)、(3)、(6)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第(4)、(5)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网页截图。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数量

项目负责人

1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在五年内(201710—20221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完成过:①总投资额60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②设计过1个特大桥业绩。

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以下三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即:①具有施工图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设计负责人姓名的设计图扉页;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业绩的指标要求,如未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可另行增加其他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提供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岩土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桥梁工程分项负责人

1

具有桥梁专业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或甲级造价工程师,提供人员证书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