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关于带湖.阳光城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八、评标中(二十)评标第4点“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 种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现变更为:“本工程采用下列第(2) 种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二、关于带湖.阳光城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八、评标中(二十)评标第6点:“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1家中标排序人。”
现变更为:“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排序人。”
三、关于带湖.阳光城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8条“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现变更为:“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在开评标现场在“信用上饶”(http://www.creditsr.gov.cn/web/home.html)查询结果为准”。
四、关于带湖.阳光城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9条“本工程采用电子化评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1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不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中选择中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现变更为:“本工程采用电子化评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招标人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中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三个中标候选人都不符合本次中标条件的,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关于带湖.阳光城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15条“下列人员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提供相应证书,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应将相应人员配备(28人)名单及其证书原件提供至招标人(押证上岗):④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专业各一名),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现变更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5.下列人员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提供相应证书,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应将相应人员配备(28人)名单及其证书原件提供至招标人(押证上岗):④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其中:给排水专业一名、暖通专业一名、电气专业两名),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六、关于带湖.阳光城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22条的第(14)点“所有分值计完后,招标人在行政监管人员监督下,在开标现场按已确定的方式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注:①如因系统缺陷必须抽取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则依次随机抽取,但所抽取的第二、第三名无效。②第一中标排序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公开招标。)”
现变更为“所有分值计完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行政监管人员监督下,在开标现场按已确定的方式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招标人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中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三个中标候选人都不符合本次中标条件的,将重新组织招标。”
上饶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