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名称)的 “两场两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剧场装修工程EPC项目(工程名称)已经批准,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建设。现将本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柴桑区“两场两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剧场装修工程EPC项目
1.2建设地点:区委区政府以东,美的国宾府以西柴桑区“两场两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剧场一层
1.3主要建设内容:剧场位于文化艺术中心一楼,总占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800平方米(含夹层),含1000人座位。舞台设备工程包括: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扩声系统、内通监视系统、舞台视频系统及舞台座椅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装修内容包括:剧院声学装修、功能用房、化妆室内部精装修;剧院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强弱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采购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专用监测仪器仪表)、装配(含出厂前试用行和监测)、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含单机试车和联动调试)和试用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
1.4工期要求:暂定2021年4月启动,2021年8月31日完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5项目投资:2800万元
1.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舞台设备工程包括: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扩声系统、内通监视系统、舞台视频系统及舞台座椅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装修内容包括:剧院声学装修、功能用房、化妆室内部精装修;剧院消防工程。剧院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强弱电系统,设备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采购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专用监测仪器仪表)、装配(含出厂前试用行和监测)、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含单机试车和联动调试)和试用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
2、报名资格条件
2.1、各投标企业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
2.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3、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施工方)近五年(2016年4月至2021年4月)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不低于2000万或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类似业绩;须提供两种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数据的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2.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人员要求:
3.1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以上全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证明,证书、证件的原件或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数据电文复印件;
3.2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考C证;(以上全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证明,证书、证件的原件或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数据电文复印件)(考虑到部分省市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已取消的省市企业凭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按其执行);
3.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在开标前在“江西省住建云”办理好外省进赣企业公示(含拟参与设计负责人及专业配套人员情况);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在开标前在“江西省住建云”办理好外省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公示【必须内含拟参与项目注册建造师信息和拟参与项目岗位技术人员信息(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必须是唯一授权);
3.5、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
3.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提供)。并且本工程不接受收到江西省或九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属于限制投标区域的企业参加投标。
注:开标会现场核验原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提交全部真实的证书、证件及材料原件或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数据电文复印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并将参与计分的材料原件也一同放入资格标袋中,一并提交)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其他
4.1因受新冠疫情疫情影响,工程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按照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出示赣通码,自觉佩戴好口罩,凭《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现场接受体温测量排队签到进入会场,开标日疫情如有加重,开标时间顺延(随时关注网站)。
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5、投标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8 日23:59前(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资料;开标时间为 2021年4月29日 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 18172908181
招标监督机构:柴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